1、線路材質不合格以及敷設不合理
目前,毛坯房仍然是很多高層建筑的交房標準,高層建筑中的通信線路、照明線路以及電視線路等一般都是依據設計圖紙開展敷設工作,并保證其已經達到消防驗收的標準。
然而部分業主入住建筑物以后,為了進一步改善裝修效果,會選擇留下一部分原有的線路,并重新敷設其他的線路,這種做法不僅浪費了資源,而且不合理的線路敷設行為還可能帶來安全隱患。
同時,有些高層建筑在施工過程中,為了降低其建設成本,在對消防電氣線路進行設計時,選用PVC材質保護線路,且走線時采用吊頂方式,這嚴重違背了《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中的相關規定。
因此,在開展消防電氣的設計工作時,應該將敷設線路固定,合理設立警示標志,嚴禁在吊頂內敷設消防電氣線路,從而有效降低發生火災的概率,同時有效延緩出現火災時火勢的蔓延速度。
2、照明設備的延長時間不合理
對于高層建筑而言,照明設備在消防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,在設計高層建筑的電氣消防時,應該將其與普通照明設備隔離。
較之于普通的照明設施,誘導照明設備和應急照明設備的光亮一般比較暗。當發生火災時,普通照明電路一般會被切斷,而應急照明設備由于受電源的限制,光線也會突然變暗,這樣極易導致人群出現恐慌,進而可能發生踩踏 事故。
同時,很多單位在設計消防電氣時,所設置的延時時間缺乏科學性,在火災發生時不僅無法保障聚集人員快速疏散,而且消防人員的安全也無法得到有效保障。因此,相關設計人員應該在綜合考慮人口規模密度、建筑結構以及 建筑物的使用性質等問題的基礎上,制定合理、可行的延時時間。
消防疏散指示系統和應急照明系統應該運用集中控制型系統,此系統運行的安全電壓應為36V以下,而且能夠24小時實時巡檢消防設備的具體運行狀況,確保整個系統可以有序、高效運轉。
通過聯動消防報警設施和應急照明系統,人們可以準確判斷火災現場的具體情況,并據此對逃生 的方向做出科學地調整,幫助逃生人員迅速選擇安全的通道逃生。消防應急照明系統在日常應用中次數比較少,但卻是電氣消防設計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。
在設計消防應急 照明系統的過程中,應該確保應急照明設備點亮的接口具有一致性,應急照明燈的電壓與相關規范要求相契合,進而在發生火災時方便人員疏散,有效縮短人員疏散的時間和垂直距離,降低煙霧對火災救援的影響,降低人員疏散和火災救援的難度。